中國共產黨是當代中國的領導核心。這是近代以來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長期奮斗、進行偉大社會革命歷史上、理論上、實踐上的必然結論和結果,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
任何國家,領導核心至關重要。毛澤東同志1954年9月15日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開幕詞講話中就明確指出:“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5年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之所以取得了歷史性成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之所以煥發出勃勃生機,最根本的是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砥礪奮進的5年,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和領導力、號召力不斷增強,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充分發揮,這是5年來最具深遠意義的成就,也是我們取得一切發展進步的根本原因。
偉大的事業必須由黨來領導。我們這樣的大國大黨,如何肩負新時代的歷史使命,更好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必須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確保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取得一個又一個偉大勝利的關鍵。正如鄧小平同志在總結黨的歷史經驗教訓時指出的,“任何一個領導集體都要有一個核心,沒有核心的領導是靠不住的。”
回溯新中國憲法性文獻序言,不難發現,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就沒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回顧我國憲法制度的發展歷程,可以深切感受到,我國憲法同黨和人民進行的艱苦奮斗和創造的輝煌成就緊密相連,同黨和人民開辟的前進道路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緊密相連。
一切偉大的成就都是接續奮斗的結果,一切偉大的事業都需要在繼往開來中推進。不忘初心,方得始終。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新時代展現黨的新氣象新作為,在新征程譜寫新篇章奪取新勝利,不斷開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更加光明的前景。
黨的指導思想入憲是時代發展必然要求
通過修改憲法及時把黨的指導思想確立為國家的指導思想,實現黨的主張、國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統一,對于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至關重要。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條成功經驗。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的基礎上,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是我國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的內在要求。
修改憲法是時代發展必然、深化實踐必要、完善法治必需。自2004年修改憲法至今,黨和國家事業又有了許多重要發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歷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任務,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把黨的指導思想轉化為國家指導思想,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國憲法完善發展的內在要求,為的是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
通過修改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實現國家指導思想與時俱進,對進一步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充分發揮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指導作用,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意義重大而深遠。
歷史的選擇、時代的必然、人民的呼聲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應時代之變遷、領時代之先聲、立時代之潮頭,舉旗定向、謀篇布局、攻堅克難、強基固本,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接續推進中國社會偉大革命,開創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推動管黨治黨發生歷史性變化,展現出巨大的政治勇氣、堅定的意志品質、深沉的歷史憂患、強烈的責任擔當,贏得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和高度信賴,贏得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贊譽。
“民生所指,民心所向,國運所系;民生所在,黨心所系,政之所行。”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是經過歷史證明、實踐檢驗的,是群眾公認、全黨認同的,是實至名歸、當之無愧的,具有深厚的政治基礎、思想基礎、實踐基礎、群眾基礎。
要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這是歷史的選擇、時代的必然、人民的呼聲。
堅持黨的領導,是一切工作的前提
每個歷史時期,黨都會帶領人民統一思想、集納智慧、凝聚力量,擘劃黨和國家事業更加光明的發展方向。這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也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鮮明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大的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思想載入憲法,進一步明確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有利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基礎、為國家發展和民族振興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立善法于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國,則一國治。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黨的十八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鮮明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我國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確認了黨的核心地位,這是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根本法律依據。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為確保這一思想在國家工作中的指導地位、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基礎提供了憲法依據。這一重大修改,有助于增強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在全黨的核心地位,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助于通過憲法實施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領導,更好地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行為規范。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保證憲法實施,是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單位、城鄉基層自治組織的職責,也是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賦予其最高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使之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意志,成為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根本遵循,有利于強化黨的領導意識、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黨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的全面領導。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一切工作的前提,這是歷史的選擇,也是人民的重托。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而我們黨要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勝利,實現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目標,就必須把黨的指導思想轉化為國家的指導思想,牢牢掌握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思想領導權。只有這樣才能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
對憲法作適當修改的必要性
自2004年修改憲法至今,已過去十多年,黨和國家事業又有許多重要的、深刻的發展變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形成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黨的十九大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重大戰略部署,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黨的指導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論斷,確定了新的奮斗目標,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指導和引領意義。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近40年來,憲法在我們黨治國理政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為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中的重大作用,需要考慮對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
對憲法進行適當修改,目的是通過修改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好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及時將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我國建設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完善國家主席任期任職制度、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涉及修改憲法的有關內容等,載入國家根本法,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時的。這對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化依法治國、依憲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更好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廣泛動員和組織全國各族人民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